各学部:
为做好2023-2024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资助工作,准确掌握我校退役士兵基本情况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做好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助学金申报工作
(一)申报对象
本学年在我校就读,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:
1.退役复学学生(含专升本);
2.退役入学学生(含专升本);
3.从军校退学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(高职分类招考)考入我校的学生以及专升本升入我校的学生。
(二)申报流程
1.根据申请条件,学生填写《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(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用表)》(附件1),向所在学部提出申请。
2.各学部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条件进行初评,并将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及有关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3.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部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后,提交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,评审结果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,按时将评审结果报自治区教育厅。
二、做好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助学金发放工作
(一)发放标准
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650元,全日制退役士兵资助信息按照1650元/学期资助标准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对应申请学期模块中。
(二)严格落实受助学生信息核对的相关工作
1.学部再次核对本学期全部受助学生名单,并下发学生个人银行账户信息收集通知,并以学部为单位填报《2023-2024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学生卡号核对表》(附件3);
2.学生在填报个人信息时,需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、农村信用社卡号以及发放金额是否有误,如有错误须及时更改,报送的卡号原则上须为本人身份证办理的广西农村信用社(下称“农信社”)卡号,若确实无法补办农信社银行卡的,需准确填报所用银行卡的开户省份及开户行信息。
三、学部材料报送
(一)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助学金申报材料
1.学生材料报送
申请人于2023年11月7日前向所在学部报送以下材料:
(1)《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(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用表)》(附件1)
(2)退役证书复印件
(3)以班级为单位报送《2022-2023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》(附件2)
2.学部材料报送
(1)学生个人申请材料(按照汇总表顺序编号并排序)
(2)《2023-2024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》(附件2)
(二)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助学金发放材料
学部报送:《2023-2024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学生卡号核对表》(附件3)
(三)学部材料报送时间
请各学部于2023年11月10日12:00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至2-112学生资助科办公室,电子版以U盘形式报送,逾期不再报送。
四、工作要求
各学部要加强数据核查,逐级把关、严格审核,确保数据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,联系电话:3224331。
附件:1.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(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用表)
2.2023-2024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
3.2023-2024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学生卡号核对表
学生工作部
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2023年10月31日